东西问·中外对话|德国和欧洲始终与中国保持对话为何重要? ******
2022年,刚刚完成联邦政府换届的欧洲最大经济体德国开始担任七国集团(G7)主席国。在政坛完成新老交替后,人们对中德关系可以期待多少延续性和稳定性?为何中欧之间保持对话合作、互学互鉴始终具有重要意义?欧盟对华关系的“三分法”(“伙伴、竞争者和制度对手”)为何亟待商榷?
针对上述问题,中新社“东西问·中外对话”日前独家对话德国联邦议院议员、前副议长、德国“中国之桥”协会主席汉斯-彼得·弗里德里希(Dr. Hans-Peter Friedrich)。
汉斯-彼得·弗里德里希表示,无论德国内政如何变化,他对德中关系保持延续性感到乐观。他指出,面对新冠疫情、气候变化等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各国政府应当携手合作,中国和欧洲构成一条全球发展和稳定之轴,双方需要紧密携手、并肩前行。他认为,德国人可以从中国人身上学到如何更加乐观地去看待技术领域取得的进步,并勇于开启新的项目。
针对欧盟“伙伴、竞争者和制度对手”的对华关系定位,弗里德里希指出,欧盟和中国无疑是重要的伙伴,而竞争则主要是指双方企业之间的竞争、而非国与国的竞争。针对“制度对手”的提法,弗里德里希指出,欧盟和中国都没有意愿改变自身的政治制度。在他看来,欧洲人有很强的动力去确保美中对抗不走向升级,确保各方能够在一个和平的世界里携手合作。
以下是对话全文摘编:
彭大伟:对于中德关系,人们可以期待多少延续性和稳定性?
弗里德里希:从德国的角度来看,中国不仅在经济和技术层面是一个重要的伙伴,在政治层面同样如此。而反过来从中国的角度出发,德国也是其在欧洲的一个重要伙伴。正因如此,双方的关系必须具有延续性。
无论内政格局如何变化,德中之间如此重要的一系列伙伴关系都必须得到呵护。在这一方面我也感到十分乐观。德国现在有了新一届联邦政府,我预计德国与中国的关系将是德国总理府的优先事项。
奥拉夫·朔尔茨是我们德国的新一任总理。他曾担任汉堡市市长。早在汉堡市长任内,他就为促进德国和中国之间的关系发展做了很多工作。我预计,在就任德国总理一职后,奥拉夫·朔尔茨仍将继续这项工作。他的政策与前任总理默克尔存在延续性。
2021年12月8日,德国新任总理朔尔茨及新政府内阁全体成员在柏林的德国联邦议院宣誓就职。图为朔尔茨宣誓就职。中新社记者 彭大伟 摄彭大伟:德国和欧洲始终与中国保持对话,这一点为何如此重要?
弗里德里希:首先,我相信,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当涉及到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要使得我们的星球免于“过载”,例如在环保、气候、卫生等议题上,所有国家就都必须共同承担责任、携手合作。
我们正处在新冠大流行当中,对此有切身感受。此外消除饥饿也是重要的议题。在上述议题上,全球各国政府必须进行合作,欧洲和中国当然在这其中也承担特殊的责任。
我们都生活在同一片广袤的欧亚大陆上,我相信中国到欧洲构成一条发展之轴和稳定之轴。这条轴具有关键意义,因此德国和中国之间需要紧密地并肩前行。
彭大伟:德国新一届联邦政府希望改善德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数字化等方面的表现。这会否开启新的对华合作空间?
弗里德里希:数字化和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政界面临的两项突出挑战,也是经济界和全体企业面临的一项重大的转型进程,这一进程必须在未来10到30年内完成。因此,数字化和应对气候变化是所有人的日程表上最优先的议题。
德国和中国刚好在上述领域拥有非常多的合作可能性。对两国企业而言,上述领域也是举足轻重的,氢能的利用便是其中一个例子,在其它很多具体领域我们两国未来也肯定会有合作。
当地时间2021年10月26日,德国总统施泰因迈尔在政府卸任仪式上将任期结束通知,正式交给担任了德国总理16年之久的默克尔。彭大伟:默克尔在卸任总理前接受的最后一次专访中表示,“德国和欧盟应该延续同中国的合作,并且双方都能够从对方身上学到东西”。您认为双方分别可以从对方身上学到什么?
弗里德里希:总体而言,我认为我们可以从中国、从中国人身上学到如何更加乐观地去看待技术领域取得的进步。德国在很多领域对革新、对新技术发展都过度谨慎,而中国人则首先看到其中的机遇,其次才去关注风险——德国的态度刚好相反。
我想德国人可以向中国人学习的是,如果能够勇于开启新的项目,并在一些地方不尽如人意、甚至暂时遭遇失败时坦然面对,同时专注于机遇,这将是很好的事情。这是我们必须向中国学习的、十分重要的一点。至于中国人能够向我们学习什么,这得由您来解答。
彭大伟:我能想到的是氢能等绿色清洁能源和技术,以及其它更多的领域——可能用“合作”比“学习”更贴切。
彭大伟:您对欧盟提出的对华关系“三分法”(“伙伴、竞争者和制度对手”)有何看法?这种“三分法”是否会导致不同体制之间的对抗甚至摊牌?
弗里德里希:德国新一届联邦政府的联合执政协议中就能找到您所提到的“三分法”。但当人们仔细看这些概念时会发现,“伙伴”是明确无误的,我刚刚已经提到了,全球各国政府采取合作才能使我们成功战胜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在“竞争”这一层面,“竞争”与其说是指中国与欧盟、中国与德国国家之间的竞争,不如说更多地是指企业间的竞争——德国企业、荷兰企业、法国企业、捷克企业、中国企业……企业之间存在竞争。
至于“制度对手”这一提法,我必须坦诚地说,我不太清楚这到底想要表达什么,因为经过仔细思考后,我并不觉得欧盟有意愿改变其自身的政治制度,我同样也不认为中国有改变其自身政治制度的意愿。
在这一意义上,“制度对手”的问题实际上仅涉及不同权力体系之间的竞争,尤其是美国和中国之间。作为欧洲人,我们有很强的动力去确保美中对抗不走向升级,确保我们能够在一个和平的世界里携手合作。
一题而三命意的《伶官传序》****** 作者:詹丹 欧阳修的史论名篇《五代史伶官传序》分别在中开头、中间和结尾,出现了三处观点句,即: 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夫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对此,虽然有人曾提出哪一处是中心句的疑问,但也有不少学者把三处观点作了归并处理。如流行甚广的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有关这篇作品的题解,就把三处观点整合在一起加以论述道: 这篇文章是把“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作为教训,说明“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指出一个王朝的兴亡主要决定于人事,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其进步意义。 而陈必祥在《欧阳修散文选集》题解中论及此文时,把第一处观点句称为“全文的主旨”,把第二处称为“结论”,又把第三处称为揭示“带有更普遍意义的教训”,是“扩大和深化了主题”。只不过用换一种说法,依然对三处观点句作了归并处理。 不过,吴小如在1980年代论及该文的主题时,一方面归并处理了三处观点,但更重要的,他还有着深入一步的看法: 这篇文章的主题归纳起来不外这三层意思:首先是盛衰治乱兴亡之理,由于人事而未必由于“天命”,这是一篇的主干。其次,所谓“人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和“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虽然吴小如在提出主题的三层意思的同时,对内部关系做出了逻辑分析,认为第一处观点句“人事”是主干,后两处是“人事”的具体表现,大致体现出“总-分-分”这样的逻辑关系。但我的看法稍有不同。 从逻辑分类看,后两处的观点,确实都属于“人事”的范畴。但从观点的抽象到具体的递进程度或者说从“人事”的普遍性到特殊性看,其间的关系又是步步深入的。 由于第一处提出的观点“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中的“人事”毕竟没有具体内涵,所以这是在一个宏观角度,提出了与“天命”相对的观点,来构成盛衰之理的具体内涵。也就是说,相对于纷繁复杂的“人事”来说,这个概念本身是抽象而又空洞的,只是当作为与“天命”对等的一个概念,把传统的认同“天命”的观念也向“人事”有所转向,才有其具体的针对性。 也正因为“人事”概念本身的抽象和空洞,所以它反倒像虚位以待的框架,可以容纳丰富的内容。其实,庄宗之所以失天下的原因本来就复杂,《旧五代史》在庄宗本纪最后评价说: 然得之孔劳,失之何速?岂不以骄于骤胜,逸于居安,忘栉沫之艰难,狥色禽之荒乐。外则伶人乱政,内则牝鸡司晨。靳吝货财,激六师之愤怨;征搜舆赋,竭万姓之脂膏。大臣无罪以获诛,众口吞声而避祸。夫有一于此,未或不亡,矧咸有之,不亡何待! 其罗列出的林林总总,所谓“咸有之”,正说明了这一点。当然“伶官传序”似乎更突出其重点,所以在林林总总的“人事”中,强调了人的行为上的“忧劳”和“逸豫”这一组概念对比。这样就把抽象的宏观的“人事”递进到相对具体的中观层面。这当然是有庄宗的具体行为可以呼应的,这里且举一事为例。 《新五代史》有记录说: 同光三年夏,霖雨不止,大水害民田,民多流死。庄宗患宫中暑湿不可居,思得高楼避暑。宦官进曰:“臣见长安全盛时,大明、兴庆宫楼阁百数。今大内不及故时卿相家。”庄宗曰:“吾富有天下,岂不能作一楼?”乃遣宫苑使王允平营之。宦者曰“郭崇韬眉头不伸,常为租庸惜财用,陛下虽欲有作,其可得乎?”庄宗乃使人问崇韬曰:“昔吾与梁对垒于河上,虽祁寒盛暑,被甲跨马,不以为劳。今居深宫,荫广厦,不胜其热,何也?”崇韬对曰:“陛下昔以天下为心,今以一身为意,艰难逸豫,为虑不同,其势自然也。愿陛下无忘创业之难,常如河上,则可使繁暑坐变清凉。”庄宗默然。终遣允平起楼,崇韬果切谏。宦官曰:“崇韬之第,无异皇居,安知陛下之热!”由是谗间愈入。 在这里,身为一国之主不顾民间疾苦而只想着自己安乐,庄宗过往忧劳与当下逸豫的鲜明对比,成为一种身体的真切感受,而不听忠臣进谏、尽受小人蛊惑,常常又是关联在一起的。《资治通鉴》也记录了这一史事,胡三省加注感叹说:“郭崇韬之言,其指明居养之移人,可谓婉切,其如帝不听何!” 此外,观点句中,“兴国”和“亡身”对举,“国”和“身”还有互文足义的意思,所以文章最后提出庄宗“身死国灭”,就有了词语肌理上前后呼应的连贯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庄宗后来的“逸豫”事例斑斑可举,但文章从《尚书》中的“满招损谦受益”引出该文的观点句“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还是说明这种现象具有相当普遍性。这样,把这种虽然具体但依然普遍的观点,推进到庄宗个人境遇的特殊性,也就是作为“序”而指向“伶官传”的特殊性,所谓“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这是呈现第三处观点句的意义所在。相对第一处的宏观和第二处的中观来说,这第三处的观点句,就是微观了(尽管结尾的“岂独伶人也哉”一句,显示了作者也努力要把这种特殊的微观回扣到普遍性中)。 在以“宏观”“中观”和“微观”理解三处观点句的递进关系时,我们都是以“人事”为立论前提的。在这过程中,作者所谓的“虽曰天命”一句,似乎被抛到了一边。我们固然可以说,作者强调了人事的重要性的同时,并没有完全否认“天命”的存在,但其向下文延伸的肌理性关系,似乎已经被我们无视。我们没有意识到,在其论述的递进过程中,那种似乎已经隐身的“天命”意识,其实际内涵已悄然发生了改变。 许多人在强调第二处观点句时,无意中遗漏了“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的后一句“自然之理也。”而这似乎从“人事”中逸出的,这不能被主观世界完全掌控的普遍性、规律性之理,以颇为“自然”的方式出现,使得我们忽视了其存在。而这,恰恰是能够跟同样不受人的主观控制的“天命”互为相通,形成一种肌理性联系。 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在谈到唐代向宋代有关天的观念变化时,认为是从“天谴的天向天理的天的变化”,也就是“主宰者的天向理法的天的变化”。唐以前的人们习惯认为,作为主宰者的天似乎有着人格意志,可以借助自然灾害,对君王犯下的错事做出谴责,以提醒君王纠正过错,所谓“天谴事应”。此类观念到宋代已经受到了不少学者的挑战。欧阳修和宋祁主持编撰的《新唐书》,就讨论了“天谴事应”的问题,并对此有所质疑。在“五行志”中,认为后世之人是在“曲说而妄意天”,所以他们编写的体例就“著其灾异,而削其事应。”而《五代史伶官传序》中提出不受人意控制的自然之理,正是从“天命”向“天理”过渡的桥梁。当天理内在于人事中(这被沟口雄三称为“欧阳修的天地人之理”)得到理解,成为一种规律时,认识到这种规律、这种天理的存在其实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不过,当人们总是通过自己的言行来反复证明这个规律的存在,不断重蹈覆辙时,才是一件使人不胜感叹的事,也难怪欧阳修会在他的史论中,常常劈头就感叹一声:“呜呼!”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光启语文研究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