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拟出台券商发行承销新规:统一注册制各板发行承销规则******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就全面注册制下券商的发行承销,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起草了新规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为适应全面实施注册制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行承销行为,落实承销商责任,制定形成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承销规则》”),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起草的《承销规则》,对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多项规则进行了整合优化。
总体来看,《承销规则》共六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自律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二是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三是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四是切实加强自律管理。
“《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二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中证协指出。
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
在路演推介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路演推介过程中的推介方式、推介范围。
《承销规则》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与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路演推介,介绍公司、行业基本情况,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公开信息披露范围。
二是明确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推介的具体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帮助网下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盈利预测和估值情况。
三是规定主承销商聘请律师的相关要求。《承销规则》明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参与网下发行与承销全程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强调发行人对外宣传资料的口径,包括宣传材料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不允许透露公开资料以外的信息、不允许存在夸张性描述等。主承销商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培训总结,并督促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等。
进一步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
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的核查要求,规范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场所及管理的要求。
二是规定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履行职责程序,细化配售原则的制定要求以及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等出具承诺函的核查要求。
三是细化关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主承销商义务,规范配售行为,督促其加强配售过程管理。
两方面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明确六项报告内容
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两方面再明确。
一是明确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具体要求。
具体而言,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盈利预测、发行人分析、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募投项目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如有)、风险提示六个部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给出估值分析结论,并细化了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二是对报告的提供方式、撰写原则、内部制度、证券分析师行为等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报告独立性、专业性、实用性,引导其发挥定价引导作用。
四方面强化自律管理,协会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
在自律管理方面,《承销规则》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明确承销商应当向协会报送路演推介活动的初步方案、发行承销总结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报告(如有)、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总结情况,加强承销商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环节管理,落实承销商责任。
二是中证协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督促承销商履职尽责,并向行业积极推广发行与承销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
三是明确承销商存档备查的承销资料要求与协会现场检查事项,加强自律检查标准管理。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净化行业生态。
《承销规则》起草沿“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等两思路
对于《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中证协表示,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
其中,明确承销商路演推介相关要求,细化发行与配售等规定,明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撰写、提供方式、相关制度等要求,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促进形成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行为。此外,引导承销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承销业务收费。
“另一方面,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适用本规则,并作出差异化安排。”中证协进一步指出。
对世界来说,我们还是这个重要动力源吗?******
文/王恩博
对于中国乃至整个世界经济来说,2022年都是一个极不寻常的年份。
乌克兰危机爆发并持续发酵,新冠疫情反复延宕,全球通胀高烧不退。。。。。。种种不确定因素接踵而至,多个国际机构去年初以来一路下调2022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期。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近期发布的报告一致认为,2023年全球经济增速还将进一步下滑。
国际环境风高浪急之下,多重超预期因素叠加也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冲击影响。充满挑战的一年过去后,中国还是世界经济动力源吗?
近3年中国经济平均增速远超世界
回答上述问题,数字很能说明问题。
2022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迈上120万亿元新台阶,达121万亿元,比上年增加6.1万亿元,同比增长3.0%。
这个成绩是在多重超预期因素反复冲击下取得的,可谓来之不易。3.0%的经济增速纵向比较虽然有所回落,但与美国、日本、德国等世界主要经济体横比仍然相当可观。全年6.1万亿元的增量,更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经济总量。
回顾过去三年,尽管中国经济“形”有波动,但持续增长的势头并未动摇。这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并不多见。
新冠疫情暴发后,美国、欧元区、日本经济秩序陷入混乱。根据世界银行1月最新数据,2020年美国、欧元区、日本经济分别下降2.8%、6.1%、4.3%;在大规模刺激政策带动下,2021年经济分别增长5.9%、5.3%、2.2%;随着政策逐步退出,2022年经济增速有所回落,世界银行预计2022年美国、欧元区、日本经济分别增长1.9%、3.3%、1.2%。
与之对比,2020年中国经济在全球率先实现正增长,是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2021年中国经济总量达到114.9万亿元,增长8.4%,一年净增13.5万亿元,史无前例,占世界经济比重达到18.6%。过去三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4.5%,明显高于世界2%左右的平均水平,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保持领先。
让喔龇⒋锞?锰蹇嗄盏耐ㄕ臀;?膊⑽囱由罩林泄?9?ト?辏?诠┬枞笨诔中?┐蟆⒒醣页?⑼贫?拢?拦?⑴吩??用裣?鸭鄹裾欠?骄?直鸫锏�4.6%、3.7%,2022年更分别达到8%、8.4%,创多年来新高;日本通胀压力持续加大,2022年12月核心CPI同比上涨4.0%,创41年来新高。
与之相比,中国物价总水平持续平稳运行,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三年平均为1.8%,且年度涨幅始终低于预期目标,“国际涨、国内稳”的对比十分鲜明。
多方看好今年中国经济“稳定输出”
进入2023年,中国能否继续为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稳定输出”?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副院长赵萍观察到,近期多个国际组织对2023年全球经济增长进行预测时,都表达了看好中国的一致观点。尽管2023年全球经济增长前景不被看好,但世界银行、IMF、投资银行高盛等都认为,中国将成为今年极少数增速高于上一年的主要经济体。
而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对世界而言无疑将是利好。
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研究员黄永富表示,中国不仅拥有门类齐全、独立完整、高附加值的工业体系,还坚定不移地扩大制度型开放,积极融入全球产业分工体系,各行业企业深度嵌入全球产业链,先进制造业稳步迈向中高端。
黄永富举例说,近年来,尽管全球疫情、逆全球化趋势等持续干扰,中国外贸进出口却展现了强大的发展潜力和综合竞争力。2020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达32.16万亿元,创历史新高;2021年外贸进出口规模再上新台阶,首次突破6万亿美元关口;2022年新能源汽车出口强势增长,远超德国,成为新的出口增长点。
外资是中国分享发展机遇另一个重要风向标。继2021年实际使用外资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后,中国吸引外资继续攀升。目前,中国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均居世界前列,已是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黄永富相信,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确保了中国发展的可持续性。
在此背景下,用国家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司司长袁达的话说,中国经济仍然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源。他强调,总的来看,中国有信心、有能力、有条件推动今年经济持续回升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