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施压“烟害防制法”?台媒称绿营将强行通过开放加热烟,网友讽刺******
【环球网综合报道 记者赵友平】台湾《联合报》4日独家消息称,岛内“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经过3次协商后,各方逐渐达成共识,其中最重要的2项包括新型烟品加热烟“加热烟载具不广告、不宣传”、“20岁以下禁止购买加热烟载具”。报道称,不过3日傍晚传出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碍于美方压力出手要求台湾开放加热烟的消息。《联合报》称,美国烟商将迎来上千亿(新台币)营收。有岛内网友对此讽刺道: “卖台进行式,一直被强迫开放各种措施,历史重演。”也有网友说:“你慢慢会发现:美国人要的东西,台湾没有不给的!”
加热烟全称是“加热非燃烧烟草制品”,是一种以不燃烧的方式将烟草加热至300-350°C左右高温的烟草产品。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4日上午9时许在“立法院卫环委员会”进行第4次协商,岛内“卫环委员会召委”、国民党“立委”林为洲3日晚在脸书发文称,“烟害防制法”“修法”历经多次协商,慢慢取得共识,将加热烟载具纳管,不得作宣传广告,未满20岁不得购买,没想到高层一声令下,通通推翻。林为洲称,之前的讨论协商,看来都只是演戏过场。
林为洲3日晚接受台湾《联合报》采访时说,先前已经过协商且拟出结论。像“纸烟管制加严”各方皆有共识如对在不得抽烟场所抽烟的行为人加重罚则、扩大禁烟场所如校园等;对于电子烟,因难以确认其焦油等成分,加上是许多年轻人入门烟款,未来禁止后将有法可管,包括禁止贩卖、禁止吸食。
林为洲说,争议最大是加热烟,台行政机构版“草案”过去以“纳管”一词、坚持要开放进口加热烟,“拒烟团体”则希望禁止。林为洲表示,加热烟分成烟弹(烟草柱)及载具,烟弹本身是烟,与纸烟成分相同,因此法条内已有规定;问题在于加热烟的吸食器载具,“政院版草案”没有明文管理加热烟载具,未来烟商恐大肆作广告,甚至赠送载具,鼓励、引诱更多人甚至年轻人吸加热烟。
林为洲说,因此在第3次协商后,各方面针对加热烟载具达成2点共识:“可以贩卖但不能广告”、“20岁以下不可购买”,而上周除了在场“委员”都同意,因此约定在4日上午第4次协商,并要求将载具管理纳入条文中。
“昨天迟迟等不到更新条文,傍晚卫生福利部门健康署说柯总召(柯建铭)不同意纳管(加热烟载具)!”林为洲透露。
台湾《联合报》称,已在台湾出现的加热烟品牌有“iQOS”、“lil”、“glo”、“Ploom”。报道称,据了解,此次“烟害防制法”促通过加热烟最大推手为美商菲利普莫里斯烟草公司,旗下加热烟品牌“iQOS”早已于各县市成立专卖店、维修店。报道称,目前台湾一年烟品市场达1700亿元新台币,未来纸烟衰退,恐怕会有半数近千亿(新台币)市场由加热烟吃下,还会吸引更多第一次抽烟、原抽电子烟转换加热烟的族群,“庞大商机无法想象”。
林为洲直言,今天如无法达到管制加热烟载具目的,将会立刻召开记者会,抨击台行政机构、卫福部门、健康署受烟商压力,自辱推翻原先的承诺。
对此,有岛内网友称,美国烟商这是“另一种鸦片战争”。↓
有网友批评绿营,称这是“卖台进行式,一直被强迫开放各种措施,历史重演。”↓
此前,民进党当局曾放开美国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入台。有网友说,绿营“有利台湾人民的没争取到半点,迫害人民身体健康的每项都开放了”。↓
有网友说,“支持”台湾的背后都是生意人,是有目的,先以政治手段敲开大门,接着就露出真面目。↓
还有网友问:柯建铭的下一步要开放大麻吗?↓
也有网友说,你慢慢会发现:美国人要的东西,台湾没有不给的!↓
(环球网)
16个部门联合印发行动计划整治噪声污染******
光明网讯(记者 张佳兴)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各类公众不需要的声音干扰正常生活的情况时有发生。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5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5.0%,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6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提出到 2025 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 85%,推动实现全国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2年6月7日,在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新乐一中考点,工作人员正在对考点周边的噪声及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光明图片/贾敏杰 摄)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将从5个方面深化管控,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或修改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应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要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依法开展环评,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强化对汽车、摩托车噪声污染的认证监管,适时将相关国家标准纳入强制性认证。鼓励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适时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交通运输噪声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监管。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鼓励在禁鸣路段设置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记录系统,抓拍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行为。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内河船舶应用清洁能源。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装备选型和轨道线路、路基结构等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
据悉,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将《行动计划》任务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标准,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